會員資格
本會會員必須為重生之基督徒,並須具備下列條件:
1.      獻身為基督。每一個會員都要經歷過重生(約3:5)。
2.      藉著他的言行,見證耶穌基督為主和救主。
3.      獻身於基督的身體。每一個會員都有機會和義務服事教會中的其他會員,並接受其他會員的服事。這牽涉到每一位會員對禱告、查經作見證、日常聚會的忠心參予,並在時間和金錢上做神忠心的管家。
4.      獻身於基督的工作。每一位會員應按照他的能力和聖靈的感動,甘心而樂意地參與對教會內和對世界的事工。